校内各单位:
现将四川省纪委、监察厅 “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守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七不准”的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
纪委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
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厅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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