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工作职责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体育学院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履行派驻监督职责,督促和推动学校党委、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学校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情况;

2.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对学校党组织、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申诉,负责开展问题线索审查调查;

3.按照管理权限,作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或提出建议;

4.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或重大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追责问责;

5.完成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校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其具体职责为: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检机关和学校党委、纪委有关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督促学校纪委决议、决定的实施。

2.负责纪委文件的收发、流转、文书档案的管理及印章使用管理;负责起草和印发纪委工作报告及以纪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

3.开展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开展对学校重点领域、重要岗位 和关键环节工作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各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的再监督;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强化选人用人关键环节监督并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4.具体落实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职责,协助抓好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 提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的建议;结合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

5.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开展面向党员的遵守党纪教育、面向师生员工的廉洁教育、面向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活动。

6.受理处置信访举报,对党员、群众的检举举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受理学校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7.负责纪律审查工作,核实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涉嫌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立案审查、审理工作,向学校纪委提出处分决定或取消处分的建议,做好处分执行有关工作。

8.开展问责调查工作,按照权限调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提出问责建议。

9.检查和指导二级单位纪检工作,组织开展专兼职纪检干部的学习培训。

10.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

11.完成学校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成都体育学院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记:王骏飞

副书记:蒋玲玲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名)

王骏飞、张耀红、张佳音、宋红伟、罗兴山、钟馨、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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