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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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体育学院领导干部廉政知识任前考试和年底测试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8-10-22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督促领导干部掌握廉政知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党委制定了《成都体育学院领导干部廉政知识任前考试和年底测试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执行。

附件:《成都体育学院领导干部廉政知识任前考试和年底测试暂行办法》

中共成都体育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

成都体育学院领导干部廉政知识

任前考试和年底测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督促领导干部掌握廉政知识,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观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遵规守纪,廉洁从政,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领导干部廉政知识任前考试和年底测试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管理规范、考用结合、以考促学的原则,保证考试测试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第三条考试测试对象

(一)任前考试对象:拟提拔担任处、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含六级及以上职员)

(二)年底测试对象:全校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干部(含六级及以上职员)。

第四条 考试测试时间

(一)任前考试:在干部选拔考察环节进行(特殊情况另行组织考试);

(二)年底测试: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或民主测评会上进行。

第五条 考试测试内容

(一)《中国共产党章程》

(二)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精神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部署

(三)《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四)《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若干准则》

(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六)《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八)《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九) 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

(十) 其他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掌握的内容

第六条 考试测试组卷

建立统一的动态试题库,试题库设置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三种题型,定期更新题库,充实内容,每场考试测试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组成试卷。

第七条 考试测试方式

考试测试采取闭卷方式,在指定的封闭场所集中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由纪委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统一阅评,成绩及时提交党委组织部和通知应试者本人。

第八条结果运用

考试测试成绩作为党委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一)任前考试实行百分制,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合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成绩不合格的,可申请补考一次,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成绩仍不合格的,暂缓使用。考试成绩存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二)年底测试实行百分制,测试成绩存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第九条 纪委办公室根据组织部提供名单组织实施廉政知识考试测试工作。

第十条 本办法由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年1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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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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