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体纪监[2015]06号
各总支、直属支部:
学校兼职纪检监察员的聘期已满,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完善监督体制和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经学校研究,拟继续聘请兼职纪检监察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聘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事业发展。
2.政治思想素质好,办事公道、正派,有正义感,敢于坚持原则,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维护学校和师生利益。
3.担任处级以下职务的教职员工,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身体健康,热心纪检监察工作。
2、 聘任期限
聘期三年,从正式下发聘任通知时起。
三、推荐方式和聘任程序
请各总支(直属支部)按照聘任条件和名额分配进行推荐,并填写《成都体育学院兼职纪检监察员推荐表》,于5月19日前报纪委监察室室,经学校批准后下发聘任通知。
4、 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各单位执行学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的情况,了解各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
2.收集并及时向学校反馈群众对干部教师违反廉洁从政、师德师风建设规定的意见,协助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
3.转达党组织、党员和工作人员不服党纪、政纪处理的申诉。
4.协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学校要组织兼职纪检监察员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对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做出成绩者要进行表彰。各部门要支持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工作,为其履行职责提供方便。
附:1. 成都体育学院兼职纪检监察员推荐表
2. 各总支、直属支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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